指腹为婚的军婚(指腹为婚的军婚年代文)

婚姻中的风俗(1)指腹为婚

婚姻中的风俗(1)

指腹为婚

马庆洲

婚姻,对于中国人或外I国人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虽然说有人结婚的繁文缛节多些,有些人结婚简单些,但这并不影响总体上的隆重繁华。而这种看似有些铺张浪费婚礼,也从一个侧面佐证了中国人对婚礼的重视程度。

可能是过繁必简吧,在某些时候、某些朝代、某些地区,有些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追求一种极简的婚姻方式,有时基至对婚姻有些荒唐和儿戏。如在古时候彼为流行的指腹为婚,在现代人看来,可能就是一种“荒诞”!

指腹为婚,指双方家长将腹中胎儿结为婚姻。 出 处:《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指家长包揽婚姻。 成语故事 东汉初年,将军贾复跟随刘秀南征北战,一次在战斗中不幸负重伤,光武帝刘秀十分心痛与难过,得知贾复的妻子怀孕在身,便对她说:“如果生女儿,我儿子娶她,如果生儿子,我女儿嫁给他。”

指腹为婚,是有一定的风险。如一方已经生孩子,知道男孩女孩还好些,但对方还没生,也不知道将来生的是男是女,倘若生孩子都一样的,这“婚约”就必须解除。

所谓指腹为婚,也并不是“指”一下就能定的,还要有一个小仪式,就是请亲朋好友聚一下,当众宣布此事。这即是说明此事庄重,也是让众人见证,防止以后有一方“悔约”。

当然,有时双方家长约定就可,不必请众人见证,双方也会尊守约定,这就是道德和信誉的力量。

看似荒唐的指腹为婚在古代彼为流行,很多史记和文学作品都可以查到这样的事例。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五十六回)中写道:彼时九王爷因娘娘又怀身孕,曾与骆老爷指腹为婚,倘生郡主,情愿与骆公子再续前姻。

旧时的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有些地方,有人怕男女长大成人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统治者时或禁止,但无实际效用。

《魏书·王宝兴传》:“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与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元史·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 [元]关汉卿《绯衣梦》第一折:“俺两家指腹成亲,后来我家生了个女儿,唤做国香,今年十七岁;他家得了个小厮,唤做庆安,他如今穷了也。” [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衢州傅翁》:“汝在孕时,与某氏指腹为婚,今其女长成,当为汝娶之。”

据史载,贾复尝从刘秀击青犊,冒矢石先登,所向披靡,拜执金吾,迁左将军。刘秀闻贾复之妻有孕,便声称将已子女与贾复未出生子女联结婚姻,以坚其志。此当为较早的指腹为婚。

 这一婚俗,在古代小说、戏曲中时常述及。郑光祖《倩女离魂》杂剧“楔子”中,老夫人上场便称,女儿“倩娘,年长一十七岁。孩儿针指女工,饮食茶水,无所不会。先夫在日,曾与王同知家指腹成亲。”故而,她数次下书王府,令同知之子王文举前来“成此亲事”。有此婚盟在先,王文举才不远千里,来张府投亲。然而,老夫人又以不招白衣卿相为婿的名义,逼文举进京应试,硬是拆散了一对恩爱情侣。李昌祺《剪灯余话》卷五《贾云华还魂记》,叙述书生魏鹏游学杭州,临行,其母令鹏寻访贾平章夫人,并捎有一封书信。“生退,私启其封,始知已未生时,母氏与彼有指腹之约,不胜忻喜”。信中写道:“第念先平章与先夫参政,官虽僚友,情则弟兄;妾荷太夫人视同娣妹。始因有妊,各发誓言。夫人尝举汉光武、贾复故事,指妾腹而言曰:‘生子耶,我女嫁之;生女耶,我子取之’。厥后神启其衷,天作之配,庆门诞瓦,寒舍得雄。……今者幼儿已冠,贤女谅亦及笄,苟未订盟,愿如夙誓。”两家关系密切,为续旧好而订婚盟,而且,还发誓言以见立意之决,表示永不毁盟。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瘗遗骸王玉英配夫,偿聘金韩秀才赎子》云:“国朝隆庆年间,陕西西安府有一个易万户,以卫兵入屯京师。同乡有个朱工部,相与得最好。两家夫人各有妊孕。万户与工部偶在朋友家里同席,–时说起,就两下指腹为婚。依俗礼各割衫襟,彼此互藏,写下合同文字为定。”合同上写道:“朱易两姓,情既断金,家皆种玉。得雄者为婚,必谐百年。背盟者天厌之。” 

可见,指腹为婚在古代,绝不是什么“个案”。

指腹为婚,在古代就被认为是一种陋习,沿袭甚久。元代曾立法以禁止《元史·刑法志二·户婚》规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但却屡禁不绝。

    指腹为婚还有许多潜在的不确定因素,如小孩子在十多年的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疾病灾难,或死或残:有的长的丑,有的长的俊……况且,在这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双方家庭的友谊、地位,经济……也不能一成不变,有的衰落了,有的发达了;有的人升官发财了,有的人成了阶下囚……

这种地位的差距,很难让“婚姻”缔结起来,很多“爱情”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了!

婚姻中的风俗

(2)娃娃亲

(3)童养媳

(4)换亲

(5)买卖婚姻

(6)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

(7)招赘

(8)表亲的禁忌

(9)阴亲

指腹为婚的军婚(指腹为婚的军婚年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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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是重生的 ,但是 好多都是军旅的

谁有比较经典的军婚军旅文??

《军婚盛宠》、《大婚晚成》、《一品军婚》、《小冤家》、《他与爱同罪》。以上都是军婚军旅文,无虐,作者文笔深厚,值得推荐。

1、《军婚盛宠》:女主遭遇许多不幸:父亲车祸、公司破产、、流言蜚语……然而,就是如此名声狼藉的她带着儿子嫁给了帝国最年轻的少将,还是闪婚,众人哗然。女主也曾询问过男主,为何愿意娶她,只因在这世上除了国家,他唯一想要守护的人只有她。

2、《大婚晚成》:这是一本女性自强的军婚文。男女主角是先结婚,后恋爱。女主是众多温家人嫌弃最没出息的女儿,而男主正好相反,将门之子,拥有权力与财富,众多女性争先恐后想要嫁的最佳对象。然而他却在相亲宴上乔装打扮,扮成落魄子弟。

3、《一品军婚》:男主是英武强健的特种兵,女主是背景强大的红二代。两人初遇不打不相识,女主不如男主身手矫健,男主不如女主能言善辩。两人的相遇引起一系列啼笑皆非的事情。携手走过无数血与火的战场,有你的地方才是家。

4、《小冤家》:男女主青梅竹马,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女主性格温和,而男主从小就是混世魔王,喜欢欺负女主,后来在军校历练,收敛了些性子。日常就是看男女主角互怼互撩,从欢喜冤家一路升级成恋人、夫妻。

5、《他与爱同罪》:此文男主傅征,海军特战队队长,沉稳忠诚,女主燕绥,霸道女总裁,睿智冷静。傅长官非常感谢燕绥从头至尾对傅征职业的理解与体贴。这大概是他们两能如此契合的原因了吧,天生为对方而设,注定相爱一生。

开创了中国一个重要的婚俗指腹为婚,最后却失约的人是谁?

在现代小说中被称为位面之子(宇宙之子,天选之子的意思)的刘秀,本人可以说是英明神武,才能出众,好运不断。他从起兵到平灭各路农民军,建立东汉的过程中,身边有一大帮优秀的人才为刘秀披荆斩棘,征战天下。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刘助建立了东汉。

在帮助刘秀开国的优秀将领中,有二十八个比较战功卓著的人,后来在汉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设云台阁以祭祀,这28人被后人称为云台二十八将。

这二十八人中,最能打的可能就是排名第三位的贾复了,史书上说,贾复本来是文人出身,但却是以勇力出名。

贾复少年时学习很好,通晓《尚书》,常有独到的见解。老师很欣赏他,曾私下说他有将相之才。

新朝末年各地农民军纷纷起义,贾复当时也拉拢了几百人,占山为王,自称将军。

但他感觉自己的势力太弱,所以决定归附当时最大的势力刘玄,贾复先是归附汉中王刘嘉(此时是刘玄手下的一个大将)。

不久后,贾复看到刘玄的更始政权,内部混乱,判断其终不长久,于是劝刘嘉脱离更始帝刘玄自立。

但刘嘉宅心仁厚,不忍心背叛刘玄。但自己也是深知更始政权不会长久,为了自己的贾复的前途,他决定先把贾复推荐给刘秀。刘嘉小时候父母双亡,跟着刘秀的父亲生活,所以刘嘉和刘秀的关系就像亲兄弟一样,很说得上话。

于是刘嘉写信给刘秀,将贾复推荐给当时正在宣抚河北的刘秀。

贾复找到刘秀后,刘秀也是听说过贾复的事情,对贾复非常欣赏,任命贾复为破虏将军。

跟随刘秀后,贾复的辉煌人生开始了,贾复虽是文人出身,但指挥作战能力并没有太多的体现,相反的,他成名的能力是赤膊上阵,率军冲锋。经常是战斗打响,身先士卒,冲入敌营,所向披靡,士兵都佩服贾复的神勇。

也正是因为贾复太过于拼命,刘秀一般情况下都是让贾复做自己的保卫工作,并不让他亲临前线,只有一些特别难打的仗,才会派贾复上阵。

有一次,贾复在冲锋陷阵时,不慎被敌人刺伤,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形势危急。

刘秀大惊,除了命令太医用最好的药为贾复疗伤外,同时为了表彰贾复的功劳,让贾复无后顾之忧,刘秀对部下说:「 ”我听说贾复的妻子怀孕了,我现在要做一个决定,如果生了女儿,我让儿子娶他,如果生了儿子,我让女儿嫁给他。不让他为妻子儿女担心!”

《后汉书·贾复传》: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刘秀之前有没有过指腹为婚的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但刘秀为表彰贾复,提出的指腹为婚是我国历史上有明确史料记载的最早的指腹为婚的行为。

虽然这个指腹为婚的事情,在后世传开并延续了2000年之久,但当时的刘秀却失信了。因为在史料中,我们并没有找到刘秀指腹为婚的后续嫁女行动。

贾复当时虽身受重伤,但并没有死,留下来养了几个月后,伤病痊愈了。然后又追上了刘秀,继续在刘秀帐下效命。

后来刘秀一统东汉帝国,封贾复为胶东侯。

贾复后来有四个儿子,史书中并没有记载其娶公主的事情。如有娶公主这样的事,一般的史书上都会记载的。而史书中也没有贾复有女儿的记载,当然,也就没有嫁刘秀儿子的可能了。

而刘秀呢,共有10个儿子5个女儿,史料记载中,刘秀的儿子没有娶贾复女儿的记录。而刘秀的五个女儿,也是因为政治因素,分别嫁给乡侯太仆梁松,显然是为了拉拢梁松父梁统,二女儿嫁大鸿胪窦固,此人为刘秀大司空窦融之侄,三女儿嫁驸马都尉韩光,仅有此人未记载家族是什么情况。四女儿嫁安侯长乐少府郭璜,这可是刘秀第一任皇后郭圣通的侄子,郭家可是刘秀在河北发迹的第一帮手,绝对的政治联姻。五女儿嫁新阳侯世子阴丰,阴丰是刘秀的二任皇后阴丽华的侄子,阴家也是跟着刘秀打天下的贵族。

显然刘秀后来失信了,并没有把女儿嫁给贾复的儿子。很可能是贾复后来康复了,到了贾复的儿子长大,刘秀却从来不提嫁女之事了,贾复也不敢再说什么。

这样的事情,其实在刘秀的祖先刘邦那里也发生过,刘邦在鸿门宴之前,曾经为了让项伯帮自己说话,与项伯许为儿女亲家,但后来刘邦当了皇帝,虽然没有因为项羽而追责项伯,还给他封了侯。但是刘邦却也没有再考虑把女儿嫁给项伯之子的事情,刘邦的女儿后来嫁的是开国功臣张耳之子张敖。

可能刘秀也没有想到,自己开创了指腹为婚的行为,虽然自己失信了,但是却在后世传开。一开始,东汉一直到三国时期,指腹为婚就不断地出现,只不过是在贵族中流行,目的大多是为了政治联姻,稳固地位。但是到了南北朝,指腹为婚的现象竟然越传越广,传向民间,百姓也纷纷效仿,互相指腹为婚。 慢慢演变成一种婚俗陋习。

此举是中国古代包办婚姻的一种,而且是从怀孕即开始包办。

一般的,门当户对的两家人,或者关系好的两家人,或者是为了某些政治目的的两家人,当两家妇人同时怀孕,双方父母便会指腹为媒,若两人所生为一男一女,将来成人后即结为夫妻。

当然了,为了避免这种约定的婚姻在日后双方因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互不相认或者反悔。会有一个契约行为,常见的做法就是做一个特殊样式的衣襟,然后裁为剪为两幅,双方各执一幅作为凭证,以便相认。

这种婚俗的目的性很明确,完全不顾孩子们的想法,所以这种习俗被诟病为陋习,自古以来就遭非议。但是,这种陋习却在封建社会中不折不扣地延续了下来。成了影响我国近2000年的婚姻规则。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用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后才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