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努某以为此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是浙江大学来了这么一招,不发布官网还好,已经发布就不得了了,传遍整个中国,其原因是努某的惩罚太宽松了,不符合法律标准,7月21日,浙江大学官方发布了关于努某因强奸案件进行了处罚,处罚的结果令各网友非常气愤,通报是这样的: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该生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某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并且期限为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 “留校察看“?这种行为还能留校察看?这不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脸吗?当然不知道校方出于什么目的,或者有什么顾虑,但这种如此严重的犯罪倾向,难道还让其逍遥自在吗? 我们不说从学校的角度来看,从司法的层面来看,实际上判决书有些问题,如果从律师的角度来审判的话,应该处罚三年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此次判决也存在许多的漏洞,到底是什么在作祟? ![]() 努某本来经过这次事件之后,应该有悔过之意,但是并没有,据了解努某事件发生之后,依然生活的有滋有味,完全忘记了所有,从他朋友圈7月份的动态可以知道,他活得好幸福,好像不像浙大所说的少数民族的贫困对象啊,这简直是巨大讽刺。像这种人居然还有女朋友?这反映了什么,这里不说。 事实上,自努某被曝光之后,很多受到努某侵害的女性开始发声了,当然我们不知道受害者有多少,这些受害者为什么当时没有报警求助,这些我们也不得而为之,但是可以看出的是浙大内部一定出了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女学生在这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强。 |